修行勿待:大眾禪修之《佛子行三十七頌》開示 第十期

在我們的常住導師阿闍黎拉帕策林的帶領下,我們再次以禪修練習開始了本期的學習。從升起證悟發心開始,他進行了簡短的指導開示:「無論我們從此修行中獲得何種善妙功德,願其成為我與一切眾生成就菩提的種子。在保持身體姿勢舒適的同時,最重要的是不施加任何壓力地,以對當下這一刻的清明覺知來禪修。如果不能放鬆下來,則會變成一種阻礙。」所以,「放鬆下來」,阿闍黎說道,「僅僅是保持覺知即可。」

禪修過後:面對世間

上週阿闍黎喇嘛滇巴嘉晨所教授的第十一段偈頌,著重於在禪修定力(深度集中狀態)中修習「同受同施」(給予與接受)的修行。從第十二頌起,接下來的十段偈頌是關於禪修之後的修行或之後的成就:

誰以大欲圖財物,一切奪或令人奪;
乃身受用三世善,回向於他佛子行。

(英譯 克里斯托弗·史塔格,中譯 索達吉堪布)

禪修後的修行,從我們從禪修中起身、面對現實世界的那一刻便開始:無論是工作、家庭、朋友,還是為 KC16 工作。這裡無著賢菩薩所指出的修行,是將承受損失納入修行之路。

透過迴向更加接近證悟

阿闍黎拉帕指出,前兩句非常具有深意。這段偈頌講的是那些奪走我們財富的人,他們有著強烈的欲望,但這其實適用於我們每一個人。或許欲望的程度有所不同,但我們每個人都有某種欲望,並不斷地試圖為自己累積事物。

如此的後果便是,如果有人偷走了我們所累積的,我們通常會以憤怒情緒應對並且試圖報復。當我們這樣做時,阿闍黎指出,我們與偷走我們財富的人無異。「那樣不會使我們成為菩薩。」

與此相反,菩薩所做的則是將自己的一切——身體、財富以及所有功德——回向給這個人,並祈願他的惡業不會成熟,且願他出離痛苦。「如果我們能夠這樣回向,將使我們更接近圓滿的證悟,」阿闍黎說道。

讓迴向更有意義

阿闍黎談到,你可能會有這樣的一系列問題:「我為何要用善良而不是懲罰來對待這個人?為什麼我要把自己的身體、財產和累積的福德都回向給他/她?」阿闍黎繼而說到,我們所需要做的,是改變我們的思維方式。對此,有兩種方法可以供我們參考。

一種思維方式是,由於我們自無始以來流轉於輪回之中,一切眾生在過去世中或多或少都曾以某種方式利益過我們,或者,我們在某一世可能曾從此人處偷得財物。另一種思維方式是,此人實際上並無真正的自由或自主權,因為他受煩惱情緒,尤其是貪欲的驅使,才被迫犯下惡行。 這就如同寂天菩薩《入菩薩行論》中所舉的比喻:若有人以棍棒擊打我們,我們通常會對此人心生嗔恨。然而,若深入觀察,此人(或盜賊)實則如同那根棍棒一般,真正主導行為的乃是其內心強烈的貪欲(煩惱)。此人並非真正行為自主,而是被強烈的貪欲所驅使。

無論如何,這都展現了為何因為盜賊而惱怒是毫無意義的,相反,應當對其保持善良且回向一切。在回向時,重要的是要帶著上述其中一種見解。如果僅僅想着「我把這個給你」,那麼我們的回向就沒有太大的意義。

放下

在上一偈頌中,阿闍黎拉帕提醒我們,無著賢菩薩已經教導了我們,在死亡時帶不走任何人或物,包括我們自己的身體——我們非常珍惜的身體。因此,佛子會放下對今生的執著;但我們所累積的善業又該如何處置呢?

作為一個佛法初學者,我們在談論累積福德是為了培養對修習佛法的興趣,並且愉悅心靈——就如同我們玩遊戲以及向孩子們展示各類藝術形式來使其獲得教育一樣。如此一來,我們認為自己將會得到某種回報。這實際上是利用了我們根深蒂固的執著於累積。

「然而,」我們的常住導師教導道,「當我們修行佛法時,並沒有什麼可累積的,我們需要盡可能地放下。透過這樣做,我們將了悟空性,最終成就證悟。」實際上,並沒有什麼在累積,也沒有什麼可被累積。因此,我們應當放下,並將一切回向給眾生。

即刻開始修行

總結來說,無著賢菩薩在這段偈頌中的主旨是什麼呢?是關於那個偷走我們一切財富財產的人嗎?「並非如此。」阿闍黎拉帕說道。

「這裡所指出的主要思想和修行,是關於我們執著、珍惜並依戀自己的身體、財富以及三世的所有功德。這些正是我們所需要放下的。如果我們不能放下這些,它們將成為我們獲得佛果的障礙。」

「此外,」阿闍黎拉帕策林補充道,「我們不應等到被強烈欲望驅使的人來奪走我們的財富時,才開始放下。我們應該現在就開始修習放下我們的身體、財富和功德。」雖然完全且直接地實踐,真正地將這些東西給他人,可能非常困難;但我們現在能做的,是在沒有小偷來臨之前,減少我們的執著,減少對事物的執念。「請不要等到有人來強迫你去修行。我們應該立即開始修習。」阿闍黎拉帕策林總結道。

在以上結語後,我們以迴向功德結束了本次開示。